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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池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来源:河池市教育局 2013-4-12 21:45:47

 2013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2013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下称中考)中继续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为做好组织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的指导思想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2013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促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考试的原则

    (一) 导向性原则

    理化实验操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各种能力,有利于创设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学习环境,有利于训练学生的学习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品质,有利于促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因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对初中理化学科的教学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二)公正和公平性原则

   考试内容是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是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评定的标准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确保考生的考试成绩能真实地反映其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发展的潜能。

  (三)实践性原则

  考试的内容和方式,要确保以考查考生的动手能力为主,兼顾考查考生的其他各种能力。

     三、考试的对象

   凡是参加中考的考生,均须抽签确定参加一个物理实验题和一个化学实验题的考试,每个实验题在20分钟时间内独立完成有关操作。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参考。

     四、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负其责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市、区)和学校等各单位的职责分别是:

  1.河池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市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考试的内容,制定考试的评分标准,并派巡视员到各县(市、区)有关考点巡查,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2.各县(市、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并安排巡视员到各考点巡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比较大的问题要报市中考领导小组;

  3.参加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均在原校安排进行。考点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好人员安排,及时补充有关的实验仪器和材料(或药品),并根据本方案提供的样张印制学生考试试卷和评分标准。

  (二)监考员的配置及职责

  1.考点学校应挑选那些敢于坚持原则、工作认真、业务熟悉、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物理教师、化学教师或理化实验员担任监考员;

  2.考点学校向所在县(市、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监考人员名单,经批准后方可聘任;监考员须经各县(市、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后方可上岗;

  3.每个考场设一名主监考员和两名监考员。主监考员负责观察本考场内所有考生的操作情况,监考员负责观察本考场内8~16名考生对同一种实验的操作情况,并给考生评定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经主监考员签字为有效。

  三)严肃考纪,确保质量

  各单位要狠抓考风考纪,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要严厉追究其责任。

  五、考试的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 考试的内容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内容是:现行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和《化学课程标准》(人教版)规定的学生分组实验。主要考查考生对基本的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的掌握情况。今年考试的具体实验课题如下:

  物理实验课题

  1.用天平和量筒测量物质(不规则固体)的密度;

  2.测量滑轮组(一动一定)的机械效率;

  3.研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4.用电压表和电流表测电阻;

  5.观察水的沸腾。

  化学实验课题

  1.CO2的制取和性质;

  2.化学变化的现象;

  3.酸的性质;

  4.O2的制取;

  5.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配制。

 (二)考试的评分标准

 本次实验操作考试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六、考试的方法和步骤

  (一)考点的设置

  设立考点的学校,须于2013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由所在县(市、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各县(市、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考点学校名单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传真:8196302,电子邮箱:gxhcyqz@163.com,邮编:547000)。

 (二)考场的安排

   各考点均设一个物理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和一个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场。每个考场同时安排两种不同的实验,每种实验的仪器和材料要相对集中摆设(如摆两列,以方便监考),每个实验设置8-14组。

  (三)考试时间的安排

  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统一安排在2013年5月10日-5月20日。每个实验的操作时间为20分钟。各考点的考场选定、具体考试的时间安排等,由各考点学校向所在县(市、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要提前向考生公布。

  (四)考试前的准备

  1.考点负责人和监考人员从公布的实验题中选定两个物理实验题和两个化学实验题(对应于不同批次的考生,须选取不相同的实验题);

  2.理化实验员根据考点负责人和监考人员选定的实验题,按照上述“考场的安排”之要求摆设实验仪器和材料(或药品);

  3.监考人员根据本批次考生的人数和所选定的实验题备签,确保一人一签,各签所对应的实验题与考场的布置相符。

  (五)考生抽签选题

  考点负责人和监考人员须在考前20分钟(不得提前)召集考生抽签。考生抽签确定考题后,须在预先规定的时间进入相应的考场进行独立操作。

  (六)考试总评成绩的评定

  1.考试的成绩总分为100分,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分数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分数小于60分为不合格)两个等次(P—表示合格,F—表示不合格,)。

 

 

 

 

 

 

 

 

 

 

 2.监考人员根据评分标准评定考生考试的成绩,并将评定结果及时交主监考员签字确认。

  3.试卷的装订。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试卷按实验操作考试序号从小到大排列整理好,然后将监考员的评分标准放在首页进行装订。装订好的试卷要密封保存备查。

  4.上报成绩。考试完毕,各学校要按2013年河池市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统计表的要求填写考生成绩,并在5月30日前将考生成绩报送所在县(市、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县(市、区)的考生成绩于5月30日前报送市中考招生办公室。

  (七)补考

  凡考生因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原计划参加集体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参加一次补考。

附件:1.河池市2013年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评分标准

   2.河池市2013年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试卷(样张)

   3.河池市2013年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表(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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